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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面向社会招录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及后勤保障人员

发布时间:2024-03-13 18:51:13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30日

招聘岗位及人数

1.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副队长不少于3人

2.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62人

3.后勤保障3人

用工单位:顺义区应急管理局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应聘条件

(一) 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副队长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指挥能力,在部队担任过班长或以上职务的优先。

2.自愿加入顺义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从组织分配,适应森林防火期内长期24小时驻勤、防汛期内值班备勤的工作特点。由于从事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3.具有北京市及其他省市户籍均可报名,中共党员优先,顺义区对口帮扶地区、京津冀地区、现役部队退役和消防队伍退役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2003年11月1日出生);消防队伍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部分经验丰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1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二)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

1.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加入顺义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同意接受准军事化管理,服从组织分配,适应森林防火期内长期24小时驻勤、防汛期内值班备勤的工作特点。由于从事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3.具有北京市及其他省市户籍均可报名,顺义区对口帮扶地区、京津冀地区、现役部队退役和消防队伍退役人员、具有影音制作、文秘等工作经验以及持B2本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考虑。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体检标准。 

6.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2003年11月1日出生);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消防队伍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

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1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三)后勤保障人员

1.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持健康证上岗,年龄为18岁-55岁,性别不限。

4.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5.持厨师证,顺义区对口帮扶地区、京津冀地区、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报考途径

招聘均采用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

(一)投递简历邮箱及报名时间

1.报名邮箱:tzba58@163.com

(邮件主题:应聘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粘贴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北京市顺义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知情书》(附件2)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待定。

➤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分数未到60分为不合格)。 

2.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参加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每人需提交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人员录用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后统一调配、安排至各驻地相关岗位上工作。对不服从调配人员,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一)入职培训

试用期1个月为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者,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 

(二)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试用工资为3600-4500元/月(转正工资的80%);转正工资为4500-5500元/月。副队长工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四)驻地安排

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靠前驻防全区重点防火区域,实行定期整建制轮换制。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招录对象理解配合。

联系人:张女士 010-5620505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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