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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申请流程(附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29 19:51:21

第一步:领取资料(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复制到浏览器打开:http://zfcj.gz.gov.cn/zjyw/zfbz/zwxx/zbwg/content/post_7400509.html)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网上看房(2021年7月27日起)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APP名称:城壹宜居平台、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

第三步:意向登记(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

1、分配对象(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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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2021年7月27日~9月24日)

1、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1年7月27日~8月27日)

2、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1年7月27日~9月24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1、公示:2021年9月29日~10月11日。

2、异议申诉复核:2021年9月29日~10月25日。

3、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2021年10月26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2021年10月27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 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2021年11月11日~11月25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2021年11月11日~12月3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1、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1年11月11日~12月20日。

2、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1年11月11日~2022年2月11日。

3、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认)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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