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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发布时间:2024-03-13 23:28:38

1.首套房已经结清,再次贷款购房的间隔多久?贷款利率又是怎么算的?

答: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利率的1.1倍执行。

2.自己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其中一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未结清前,不能进行二次贷款。结清款项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办理二套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二手房买家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卖家因个人原因夫妻双方无法到现场,可以出具公正委托书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吗?公证书注意事项?

答:可以。公证书须注意事项:1、公证处盖章和公证员名章清晰明确;2、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3、委托授权公证书需有关于谁委托谁办理公积金何种业务的委托事项。

4.在东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地方购买住房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条件,并且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需咨询回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5.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可不可以转按揭?

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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