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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引进的人才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2 02:56:54

  人才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情形之一材料: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的学历证);

(二)中专院校毕业证;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证;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

拓展: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哪些?

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居民身份证。

(二)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三)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房产信息的,可“容缺”房屋权属证明。

(四)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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