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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13 17:25:25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明确,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二)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二)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成都市房管部门正会同人社、经信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各部门分类受理审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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