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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怎么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24-04-13 19:38:14

兰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75元(含3175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提交资料

(1)《兰州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租住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8)已取得保障资格的年审家庭需提供上述(1)、(5)项及有变更的相关资料。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租住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租住状况进行核查,并在其《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

(3)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4)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5)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6)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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