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办台湾通行证要不要户口本
回答:不需要户口本,有身份证原件即可。。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
申请材料
(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申请相关事由的签注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2.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哈尔滨户籍居民凭身份证,省外户籍居民需提交哈尔滨市的居住证。
3.申请“探亲”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
4.申请“定居”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
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大陆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大陆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
5.申请“应邀”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或黑龙江省台办出具的同意申请人赴台的“赴台批件”原件,或者经黑龙江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6.申请“商务”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或黑龙江省台办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应邀赴台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原件,或者经黑龙江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7.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或黑龙江省台办出具的同意申请人赴台的“赴台批件”原件,或者经黑龙江省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8.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9.申请“其他”签注的,应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需提交有资质的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加盖经营企业印章,并由备案负责人签字的函件。
(三)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所需材料
公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当提交:
1.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
3.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4.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交);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佐证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的,还需分别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申请人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3.申请人是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还应提交签注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申请人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除提交申请表及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材料。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单位代办的,还应提交单位公函、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四)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1.换发情形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2.补发情形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
3.申请材料
大陆居民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按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换发的还需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绿色通道加急申请
符合绿色通道七种紧急情形的,可申请绿色通道加急办理。
紧急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学习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探望危重病人、奔丧;治疗重症;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