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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才落户个人申请对象

发布时间:2024-04-03 16:04:05

受理对象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主管部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00-16:45

受理渠道区人管中心服务大厅: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

联系电话:675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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