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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6:53

一、在太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报及公示网址】

“太仓人社”微信公众号

太仓市人才网(网址:www.tcrc.com.cn,网站端口近期开放)

【服务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太仓市柳州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2-4号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30-11: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17:30            下午:1:00-17:00

【服务电话】0512-53583522、535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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