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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24 09:22:06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持本人身份证至户籍所在街道(镇)或社区(村居)经办机构,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目前采取柜面缴费和银行代扣两种方式:

(1)柜面缴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缴费手续。

(2)银行代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至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选档、批扣签约手续,参保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保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的缴费卡(折),由税务部门委托银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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