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襄阳港澳通行证补办时间

襄阳港澳通行证补办时间

发布时间:2024-01-17 10:29:37

办理时限:

1、本地户籍居民:7个工作日。说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2、外地户籍居民:20日。说明: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3、加急办理:5个工作日。说明: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时间: 

湖北省襄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襄阳市自贸片区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枣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湖北省宜城市出入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更多办理点信息可点击查询:https://s.nia.gov.cn/mps/views/query/query-address.html

操作方式:选择省份和城市即可查看

扩展阅读

赴港澳探亲

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驻地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以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

普通申请人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入境部门办理,军人在其部队驻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出入境部门办理,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向其暂住地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提交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提交与被探望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5、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的,提交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的证明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军人由其部队或者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7、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8、委托他人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