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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4-02-15 04:41:47

一、重庆永川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即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即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二、拓展:新生儿怎么参加医保?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0〕283号)规定,如果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随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同时,新生儿也可在出生3个月内独立参加居民医保,享受未成年医保待遇。如需办理独立参保可先在居住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政策来源:http://ylbzj.cq.gov.cn/zwgk_535/fdzdgknr/lzyj/xzgfxwj/202012/t20201218_8669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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