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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逾期未签注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2-17 14:09:19

北京居住证逾期未签注怎么办?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签注。

办理材料:

居住证签注分为属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和异地签注(是指申请人到现住地所属派出所之外的任意派出所办理)。

一、属地签注

1.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证明;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在京现住所的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可不限房屋性质、类型,能证明所有权即可;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居住证明)。

3.由监护人、近亲属代办的,需审核以下材料并入户核实:

①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②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近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③申领人授权代办人的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二、异地签注(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即居住证卡面除“有效期限”以外项目均未发生变化)

需提供申请人的居住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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