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自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政策来源:http://hrss.gd.gov.cn/zcfg/zcfgk/content/post_3300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