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交通补贴申请对象
一、重庆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交通补贴申请对象
重庆户籍跨区(县)、省(市)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按贫困劳动力本人往返户籍地与就业地乘坐以下交通工具的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公交长途汽车。
敲重点: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补贴。
三、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人员需填报健康申报证明
(一)服务对象。所有在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二)服务内容。居住地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外出务工需要的申报人在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测量体温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出具市卫生健康委印制的《重庆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三)办理流程。申报人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并如实填报证明,经村(社区)审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