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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本科生落户细则

发布时间:2023-12-18 10:19:30

申请条件: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事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必须)

4.毕业证原件 (必须)

5.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必须)

6.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收费标准:免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工作规范(试行)》

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4.《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

5.《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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