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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02 04:31:09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是多久?

1.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经认定的人才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分别向市住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点击查看:《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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