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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宽城区台湾通定居签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25 17:27:40

办理条件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电子版制证照片(白底两寸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可交验户口薄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国家工作人员和军队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

5、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宽城区受理点:

大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富城路与九台北路交汇,宽城区政府创先争优服务基地二楼。

咨询电话:0431-12367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99907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 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办理时限

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9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2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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