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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骑行摩托车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06 16:21:08

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地方规定,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禁行摩托车,外环线以外区域骑摩托车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取得机动车号牌。(来源:天津交警

摩托车系机动车,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走禁行路,构成多项严重交通违法,司机可能面临数千元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如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其使用的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也被收缴。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交管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或作出与公众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天津市道路交通实际,实施市区限行摩托车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对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未按规定参加检验等违法情况,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依法处罚后退还车辆;

对驾驶摩托车在禁行区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交管部门将交由治安、刑侦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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