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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转出方法

发布时间:2023-12-25 17:37:44

办理医疗保险转出的,因医疗保险不需要转移基金的,只需要寄发《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到接收地社保局,由当地社保局根据信息表上的数据,进行录入便可。

现时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分为职工医疗保险(通过用人单位参保)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参保)两大类。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职工医疗保险可以申请转移,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政策上暂未支持异地转移。

查询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可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社保转移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选择对应地区查询即可。)

扩展阅读:社保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如实完善转移信息,点击“申请”即可成功申请,剩下的事就交给社保经办机构。您可以通过平台点击左边目录查询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和社保转移进程。

2、“掌上12333”APP

手机下载并注册“掌上12333”,点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绑定社保卡,选择: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完善转移信息提交;领取电子社保卡后,选择“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进入下面界面,录入真实的户籍所在地信息后,填写转移信息,点击“提交申请”。→申请后可“社保转移进度”界面查询办理进度。

二、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3.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领取结果。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各一份。

办理时间:4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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