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唐卡
唐卡是用纸、布、羊皮或丝绸作底,用彩绸镶边装裱而成的卷轴画。唐卡始出于公元7世纪上半叶,在明代才大量使用。
唐卡画的内容包罗万象,有佛像、人物、说法图,佛经故事、社会历史、生活习俗,天文历算,藏医藏药,人体解剖图等。
唐卡画一般呈竖长方形。
中央的画面称"美龙"是核心部分,四周由彩缎拼成,其黄、红画框称为"彩虹"是精灵之气的象征,两端加硬木轴心,底端轴心的两头装有轴柄。
所属地区
玛曲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以四川省为邻。总面积10190平方千米。总人口4万人(2004年)。县人民政府驻尼玛镇,邮编:747300。代码:623025。区号:0941。拼音:Maqu Xian。行政区划玛曲县辖1个镇、7个乡:尼玛镇、欧拉乡、欧拉秀玛乡、阿万仓乡、木西合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吗乡。政区沿革玛曲,系藏语,意为黄河。因临黄河而得名。1955年设县,1961复置。1955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属的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会的组织,并分别设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玛曲县管辖的区域是:原属夏河县的欧拉、三乔科、卓格尼玛、齐哈玛4大部落,并且仍按4大部落进...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