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重庆产假规定

重庆产假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27 07:38:29

重庆市女职工生育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8天。(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mMAklnDTu2Zs6ncq45quQ

同时,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前述128天生育产假基础上,对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