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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户口二手房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2 09:45:58

南昌户口二手房限购政策: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限购内容:

在南昌市区限购区域及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无住宅的非南昌市户籍居民购买南昌县限购区域内的住宅,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南昌市全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未成年人不得在南昌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宅。

新建区限购措施与南昌县类似,即在新建区限购区域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限购范围和新建区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限购范围和新建区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也不得在新建区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宅。

限购区域:

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南昌县住宅限购范围:

该县行政区域内,雄溪河以东、迎宾大道(莲塘排溃道至银三角)以东,莲塘大道以西,昌南大道以南,银三角立交桥以北的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暂不列入限购范围。

新建区住宅限购范围:

该区行政区域内,昌湾大道以东、枫生高速以北、昌九大道以西、黄家湖路以南区域(含320国道以南长堎镇所辖区域)列入住宅限购范围。【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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