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南京契税新政策

南京契税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3 11:4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契税法规定:

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这就意味着将房子过继给子女不用再缴纳契税了。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拓展阅读:

南京契税征收有哪些优惠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