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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共有产权房轮候规则

发布时间:2023-12-08 06:26:59

西安共有产权住房轮候规则

(一)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并予以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建立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

(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轮候库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动态管理、公示公开、实时查询等工作。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下载《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或在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推送电子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联审(1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部门进行联审。

(三)资格复审(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3天。

(四)终审意见(4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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