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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 ,提取公积金后对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有影响

发布时间:2024-03-13 16:09:13

有影响。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若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会影响到其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

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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