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台湾通旅游签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团队旅游(L签)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对象:内地居民
2、个人旅游(G签)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材料:
1、团队旅游(L签)
(1)有效的往来港澳台通行证。
(2)本人二代身份证。
2、个人旅游(G签)
(1)有效的往来港澳台通行证。
(2)本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3)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4)长春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5)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6)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本省户籍申请人)。
(7)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长春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朝阳分局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市民大厦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31-12367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96178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 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