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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德惠市港澳通旅游签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17 12:18:26

长春德惠市港澳通旅游签办理条件:

1、团队旅游(L签)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对象:内地居民

2、个人旅游(G签)

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对象:

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的以下对象:

1、吉林省户籍居民;

2、长春市居住证持有人;

3、长春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4、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长春市的军人。

长春德惠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8:30-11:30、13:00-16:30

冬8:30-11:30、13:00-16:00

咨询电话:0431-87297311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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