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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4-12 18:39:21

镇海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怎么办理

办理程序

(一)量化积分申请。

第一类:还未申请量化积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请按照《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暂行)》,提供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量化积分自助一体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申请服务)、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镇海区—搜索“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事项)申请量化积分。

量化积分达到10分的,下载并注册完成“浙里办”APP,于公布的申请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

APP申请步骤:下载“浙里办”app后,请选择左上角区域“宁波,镇海区”—搜索“e乡积分”—进入“e乡积分”首页—e政策—租赁补贴—点击申请。

第二类:已获得量化积分,符合申请条件且分数达到10分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上述步骤直接申请租赁补贴。

(二)租赁补贴申请名单确认。

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对申请本次租赁补贴人员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如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根据申请人在我区居住年限、社会保险、文化程度等综合情况安排,由区流动人口管理办确定最终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到申请人员,同时将名单移交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三)租赁补贴申请受理。

收到短信通知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30日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镇海区—“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网上在线办理或携带租赁补贴申请资料(见公告第五条)到居住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点进行现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租赁补贴资格。

(四)租赁补贴公示。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将最后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按规定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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