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医保怎么报销
申请人向各乡镇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检查参保人报销资格。
各乡镇综合服务窗口收到材料后当场作出审核决定,涉及到特殊人员身份需要认定的,通过内部流转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结算金额后5-7日内到账。
报销流程
1、 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检查参保人报销资格。如没有报销资格,退回参保人提交的材料,告知参保人或其代办人不能报销原因;
如属临时外出就医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急诊认定》,作急诊认定;
如属外伤或未刷卡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说明外伤经过或未刷卡原因;
2、业务人员受理参保人递交的材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温州市区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收件确认单》(一式二联)上签字确认,业务人员交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
3、相关人员完成结算后代发银行在5-7日内完成参保人市民卡或其他银行卡到账。
报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已开通金融功能或用于支付的其他银行卡)
2、原始医疗费发票(收据);
3、医疗费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或医生盖章);
5、 门诊病历(包括特殊病或慢性病病历);
6、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盖章);
7、其他材料包括:
(1)医疗证明:急诊留观证明(医院急诊科、医保办盖章)、急诊记录;
(2)登记审批凭证:转外就医登记凭证、异地安置登记凭证、临时外出急诊审批单、外伤经过(未刷卡原因)说明;
(3)公务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书;
(4)低保补助:低保证、户口簿;
(5)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用于确定赔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