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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4-04-04 12:24:45

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特区津贴(30元)

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1+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

过渡性养老金=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25*月社平工资*1.3%+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年限*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指数*月社平工资*1.3%;

归纳:基础和过渡性养老金=缴费年限*指数*月社平工资*系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账累积额(含利息)/退休年龄对应的系数(例如:50岁195 60岁139)。

拓展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一次性补缴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固定工,可一次性补足10年实际缴费;

2、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逐月补缴

1、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出台前开始参保缴费,到龄后再逐月延缴60个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办退休(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后首次参保缴费的人员,到龄时缴费未满十五年,要按月缴满十五年才能办理退休);2、2011年6月《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开始缴费的,按月缴满15年方能办理退休;

外来务工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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