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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12-24 13:06:57

重庆大足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重庆新生儿门诊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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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即一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5%;二档参保人员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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