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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对象

发布时间:2024-01-19 10:02:26

补贴对象:

东莞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对象为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基本身份类证明;

3.就业见习训练协议书;

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

5.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6.见习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申请程序:

就业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提出申请 。

备齐资料→到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场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部门审核→拨到补助对象的银行基本账户

政策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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