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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发布时间:2023-12-01 12:41:41

一、重庆江北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

二、拓展:提取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二)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政策原文:https://www.cqgjj.cn/ywzn/gjjcqzn/23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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