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知识大全 > 东莞人才入户办理条件

东莞人才入户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07 22:31:04

(一)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二项基本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下列准入条件之一,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

(一)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 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 45周岁的人员。

(二)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三)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四)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六)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七)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更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