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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25 16:10:32

江阴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也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可按下列规定一年提取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如果其公积金余额不足12000元,可以同时提取其新职工住房补贴余额合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均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租房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关注“无锡公积金”官方微信,绑定账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首次使用会触发身份认证。身份认证,由职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授权腾讯实名验证系统进行验证,系统核验通过后,职工签订《无锡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协议》,即可办理网上业务。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

政策来源https://www.wxgjj.com.cn/hfmis_wechat/static/zsk/3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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