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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安居落户迁移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25 16:31:01

西安安居落户有以下两种:在西安有房落户和在西安交社保没房落户。

在西安有房落户:

办理条件:

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具体政策可点此查看

在西安交社保没房落户:

办理条件:

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张); 2.陕西省或西安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1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表》(1份)。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3.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1份)。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1份)或迁入方的户口簿(1个)和同意落户说明(1份)。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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