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身份证
若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且住房按揭贷款在他人名下的,同时提供职工本人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开户时使用的证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士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已登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辅助证件的,可以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余外国人士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购房合同
购买异地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现售房):经当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
购买异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一份(若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提供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办理提取。职工可向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购房合同是否已备案。
5、购房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