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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4-04 23:34:10

申请条件:

1.工伤预防项目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申报;

2.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的条件;

3.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

4.列入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材料:

1.《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1份;

2.《项目实施方案》份;

3.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验原件;

4.预算费用清单,验原件;

5.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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