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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发布时间:2024-01-03 17:49:18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付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7、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

8、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再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身份证。

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生育并发症结束40天后到一年之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大厅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申报之次月20号以后,生育保险待遇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职工的社保卡中。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电话: 0536-8102800

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西街2998号

电话: 0536-8188321

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友谊路189号

电话:0536-7285072

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73号

电话: 0536-7602005

潍坊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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